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602执1226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602民初11176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2月2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翠年与被执行人张俊坤、袁建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拍卖了张俊坤名下世贸盛世名苑15幢404室房产,申请执行人陈翠年共分得本金1000000元,利息286027.4元,延迟部分利息21000元,评估费9321元,共计1316348.4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