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内2223执128号
申请执行人:刘卫东,男,1972年11月6日生,蒙古族,住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被执行人:韩额尔敦巴根,男,1964年8月7日生,蒙古族,住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刘卫东与韩额尔敦巴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刘卫东申请,依据(2018)内2223民初5238号民事调解书,于2019年6月22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被执行人韩额尔敦巴根于2019年7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申请人所有债款;
二、如逾期不履行按原判决执行。本案于2019年6月22日终结执行。 特此通知 承办人陈志鑫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