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9)鲁0683民初4531号
原告:刘某某,住莱州市。
被告:毛某某,住莱州市。
法定代理人:李某某,住莱州市,系被告母亲。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毛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予上网公开
审判员 赵 静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王梓洁 微信公众号“”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毛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调解书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9)鲁0683民初4531号
原告:刘某某,住莱州市。
被告:毛某某,住莱州市。
法定代理人:李某某,住莱州市,系被告母亲。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毛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予上网公开
审判员 赵 静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王梓洁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