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黑0622执2168号王淑艳、李国辉:王淑艳与李国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8821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65000.00元(标的188212.00元、执行费2723.00元、放弃利息25935.00元)。并于2019年6月19日将该款给付申请执行人。至此,王淑艳申请执行的(2018)黑0622民初279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