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望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黑1221执363号申请执行人范士平,男,1961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个体,住望奎县。被执行人蔡大威,男,1980年5月30日出生,汉族,规划局职工,住望奎县。本院在执行范士平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蔡大威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双方约定每月偿还2000元。在该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本案应该终结执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债务义务,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黑1221执36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钱立军
审判员 尉静宏
审判员 孙 超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张 旭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