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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2323执104号

胡建安与赵开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牟定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2
公开日期
2020-07-16
所属地区
牟定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胡建安;赵开菊

裁判文书全文

牟定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云2323执104号胡建安(申请执行人)、赵开菊(被执行人):胡建安与赵开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70900元。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49876.66元,其余部分申请人放弃。现案款49876.66元已执行到位并转付申请人。至此,胡建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云2323民初104号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杜昌华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徐丽花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