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1524执289号申请执行人张雷,男,汉族,1993年03月27日生,住商城县。被执行人朱时超,男,汉族,1990年02月24日生,住商城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雷与被执行人朱时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雷已与被执行人朱时超达成和解协议,且申请执行人张雷同意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执行本院(2018)豫1524民初906号民事判决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杨传国
审判员 余小舟
审判员 赵 耀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詹 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