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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324执恢675号

刘俊明、董小兰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2
公开日期
2021-03-03
所属地区
永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刘俊明;董小兰;周海龙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24执恢675号 刘俊明、董小兰、周海龙: 申请执行人刘俊明、董小兰与被执行人周海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海龙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24执恢67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