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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91执恢495号

四川吉圣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金色原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2
公开日期
2019-12-12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四川吉圣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色原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19)川0191执恢495号 四川吉圣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高新民初字第442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6月14日立案恢复执行四川吉圣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金色原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95247元,执行费2829元。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