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皖08执恢14号 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安徽香山置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香山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恢复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本案欠缴的执行费76571.25元本院已收取。至此,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皖民终9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