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辽0882执1621号申请执行人大石桥市国土资源局,住所地大石桥市哈大路24号。法定代表人张伟,局长。被执行人李汝海,男,54岁,住大石桥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大石桥市国土资源局与被执行人李汝海行政非诉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李汝海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合议庭评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8)辽0882行审340号行政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曹洪军执行员 陈继生执行员 董佳才执行员 吕洪波执行员 孙海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肖 楠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