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1281执305号 代小英、姚瑞金、姚思妍、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代小英、姚瑞金、姚思妍与被执行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9日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靖州支行的银行存款168433.33元。经执行,本院(2018)湘1281刑初17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五项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