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甘0502执保72号 吕建民、谢威、周宗发: 本院执行的(2019)甘0502执保72号吕建民与谢威、周宗发财产保全一案,根据(2019)甘0502民初1948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内容,冻结了谢威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内3753.44元、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内36元、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内5448.23元、中信银行账户内2582.2元,冻结周宗发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内4404.53元、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内40754.72元、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内3141.76元,查封了谢威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临港路三段XX号房屋一套,除以上的财产之外再无银行存款,无互联网银行余额,无车辆,无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财产保全完毕。
审判员 陈建生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焦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