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湘0211执767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周战文,女,汉族,1981年12月4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被执行人:罗红其,男,汉族,1979年2月16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申请执行人周战文与被执行人罗红其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该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湘0211执76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 刘 昀
审判员 董海涛
审判员 张轶强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余 政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