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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626执恢123号

傅宇、陈燕敏、童经武、童金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1
公开日期
2019-06-28
所属地区
湖南省平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傅宇、陈燕敏、童经武、童金花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626执恢123号傅宇、陈燕敏、童经武、童金花:本院执行的傅宇申请陈燕敏、童经武、童金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陈燕敏、童经武、童金花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