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522执1207号
申请执行人:白雪岭,男,1965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
被执行人:许刚,男,1980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县。
被执行人:天翔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安阳市光明路与长江大道交叉口南300米路东。
法定代表人:常海丽,职务: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白雪岭与被执行人许刚、天翔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豫0522执120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王庆林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宋 松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