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126执1643号申请人湖南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宁远县东溪街道泠江东路**。
法定代表人:尹青春,该行董事长。被执行人欧阳春丽,女,1974年1月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湖南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欧阳春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欧阳春丽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湘1126民初1962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