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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1102执944号

熊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1
公开日期
2019-06-30
所属地区
贺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纠纷
当事人
熊瑛;谭有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桂1102执944号 谭有能、熊瑛: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谭有能申请被执行人熊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熊瑛自动履行,现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院(2018)桂1102民初298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