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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1126执1644号

(2019)湘1126执1644号申请人湖南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黎道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1
公开日期
2019-06-29
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湖南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黎道文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1126执1644号申请人湖南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宁远县东溪街道泠江东路**。

法定代表人:尹青春,该行董事长。被执行人黎道文,男,1957年9月1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湖南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黎道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黎道文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湘1126民初1963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