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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晋1082执恢28号

杨勇与刘朋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霍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1
公开日期
2019-07-04
所属地区
霍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杨勇;刘朋朋

裁判文书全文

霍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晋1082执恢28号 杨勇(申请执行人)、刘朋朋(被执行人): 杨勇与刘朋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5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7020.00元,其中,本金30000元,利息6662元。本院已于2019年5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杨勇(申请执行人)。至此,杨勇(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晋1082执90号(2016)晋1082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审判员  赵保瑞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魏鼎立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