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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704执恢149号

王起民、潍坊市坊子区体育局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1
公开日期
2021-03-15
所属地区
潍坊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王起民;潍坊市坊子区体育局

裁判文书全文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704执恢149号 王起民、潍坊市坊子区体育局: 申请执行人王起民与被执行人潍坊市坊子区体育局(原潍坊市坊子区体育运动委员会)借贷纠纷一案,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1998)坊民初字第20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标的为借款本息10850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决定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将欠款全部交清,申请执行人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损失,申请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王起民向本院申请执行的(1998)坊民初字第20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案件承办人:陈本涛0536-7630090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