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623执349号 王挺科、孙琳: 本院在执行王挺科与孙琳无棣县人民法院(2018)鲁1623民初227号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22479元,已执行20000元,剩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王挺科申请执行无棣县人民法院(2018)鲁1623民初227号民事判决的请求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来自
王挺科、孙琳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无棣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623执349号 王挺科、孙琳: 本院在执行王挺科与孙琳无棣县人民法院(2018)鲁1623民初227号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22479元,已执行20000元,剩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王挺科申请执行无棣县人民法院(2018)鲁1623民初227号民事判决的请求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