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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冀0825执838号

王德才、于美超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隆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0
公开日期
2021-03-25
所属地区
隆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王德才;于美超

裁判文书全文

隆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冀0825执838号

申请执行人:王德才

被执行人:于美超关于王德才申请执行于美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于2019年6月20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给付标的款35378.39元,实际给付标的款34000元,案件受理费419元,执行费431元,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王德才自愿放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