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1126执保478号
申请人:秦某,男,199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故城县。
被
申请人:苏某,男,36岁,汉族,住故城县。 申请人秦某于2019年6月1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我院在保全过程中,已按申请人要求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2019)冀1126执保478号予以结案。 执行员 张明海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春风 来源:百度搜索“”
秦某、苏某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1126执保478号
申请人:秦某,男,199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故城县。
被
申请人:苏某,男,36岁,汉族,住故城县。 申请人秦某于2019年6月1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我院在保全过程中,已按申请人要求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2019)冀1126执保478号予以结案。 执行员 张明海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春风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