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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324执恢684号

戴盛省、戴晓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0
公开日期
2021-03-02
所属地区
永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戴盛省;戴晓光;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岩头支行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浙0324执恢684号戴盛省、戴晓光: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岩头支行与被执行人戴盛省、戴晓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执行案号:(2006)永执字第628号]一案中,被执行人戴盛省、戴晓光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浙0324执恢684号、(2006)永执字第62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