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湘0602执2361号

李某某、姜某某责令退赔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0
公开日期
2019-06-26
所属地区
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责令退赔
当事人
李某某、姜某某

裁判文书全文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602执2361号李某某、姜某某:本院执行的李某某申请姜某某责令退赔一案,经被执行人姜某某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845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审判员  贾延武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张 婷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