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冀0606民初3752号
申请人:贾亚飞,男,汉族,1987年8月15日出生,住保定市莲池区。
被
申请人:赵勇,男,汉族,1976年9月26日出生,住保定市唐县。
被
申请人:张小伟,女,汉族,1977年5月6日出生,住保定市唐县。
被
申请人:赵树卫,男,汉族,1978年3月14日出生,住保定市莲池区。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贾亚飞诉被申请人赵勇、张小伟、赵树卫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款项1300000元或查封、扣押等值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赵勇、张小伟、赵树卫名下存款1300000元或查封、扣押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薛春良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焦智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