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湘1382执1096号申请执行人颜克兵,男,住涟源市。被执行人胡党华,男,住涟源市。被执行人邱桃梅,女,住涟源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颜克兵与被执行人胡党华、邱桃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湘1382执109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黄平良
审 判 员 严楚军
审 判 员 李洪毅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代理
书记员 刘 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