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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1122执207号

唐玉玲与魏群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0
公开日期
2019-06-22
所属地区
湖南省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当事人
唐玉玲;魏群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1122执207号 唐玉玲、魏群 本院执行的唐玉玲申请魏群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一案中,本案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中发现唐玉玲对第三人杨国庆负有到期债权十万元,该欠款是唐玉玲用来购买魏群抵债给杨国庆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北路1306号601室一半房产的;杨国庆在本院中为另案被执行人,本院在2019年6月13日对杨玉玲发出履行通知书,杨玉玲收到这个通知书后,已打十万元到法院账户,随后本院协助唐玉玲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本院以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