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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鄂0222执894号

盛祥映与石志坚借款合同纠纷终结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0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湖北省阳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盛祥映;石志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鄂0222执894号申请执行人盛祥映,男。被执行人石志坚,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盛祥映与被执行人石志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盛祥映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鄂0222执89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长  孙章华

人民陪审员  柯愈生

人民陪审员  石 良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杨 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