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303执1605号王学六、周青坡: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学六与被执行人周青坡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周青坡已于2019年5月17日自觉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赔偿金15000元、案件受理费425元,共计15425元)。申请执行人王学六于2019年6月20日向本院出具结案申请书,该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2019)豫1303执1605号执行案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