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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181执1737号

湖南省浏阳市择明热工器材有限公司与吴祖焕、吴芬玉合伙协议纠纷普通执行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0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湖南省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当事人
湖南省浏阳市择明热工器材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181执1737号湖南省浏阳市择明热工器材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湖南省浏阳市择明热工器材有限公司与吴祖焕、吴芬玉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