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湘1382执恢795号 谭志坚、曾太山、吴东桃、肖永波、曾崇山 本院执行的谭志坚与曾太山、吴东桃、曾崇山、肖永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严楚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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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涟源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湘1382执恢795号 谭志坚、曾太山、吴东桃、肖永波、曾崇山 本院执行的谭志坚与曾太山、吴东桃、曾崇山、肖永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严楚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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