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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528执恢132号

罗旺、刘程程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0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湖南省新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罗旺;刘程程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528执恢132号罗旺、刘程程本院执行的罗旺申请刘程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程程自动履行金额40500元,该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