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322执1326号
申请人:屈锐。
被执行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屈锐与被执行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程中,被执行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已履行完(2017)豫1322民初428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申请人屈锐于2019年6月25日向我院提交结案证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现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审 判 长 陈豪亮
代理
审判员 任大伟
代理
审判员 李永增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张明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