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1103执291号
申请执行人:漯河舒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漯河市郾城区井冈山路北段**院。
法定代表人:王绍功,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宁思惠,女,汉族,1986年9月6日出生,漯河市郾城区户。关于漯河舒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宁思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豫1103执29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长 张营祥
审判员 寇浩华
审判员 鲁芳芳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吴德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