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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0982执1766号

鞠圣军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新泰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9
公开日期
2021-04-28
所属地区
新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罚金
当事人
鞠圣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982执1766号被执行人鞠圣军罚金一案,本案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鲁0982刑初293号刑事判决书,本案申请标的2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传票、被执行人申报财产表等法律文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000元。本案已经执行完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