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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11执4376号

李榴红与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9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
李榴红

裁判文书全文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云0111执4376号

申请人:李榴红,女,1962年5月8日出生,回族,住昆明市。

被执行人: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本院于2019年4月19日立案执行的(2019)云0111执4376号申请执行人李榴红与被执行人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财产损害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昆明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已将执行款159850.4元及执行费2280元全部缴纳。故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