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24执恢666号 永嘉县瑞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王仁、詹繁创、詹者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永嘉县瑞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仁、詹繁创、詹者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执行案号:(2014)温永执民字第516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仁、詹繁创、詹者旺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24执恢666号、(2014)温永执民字第51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