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苏0506执2809号申请执行人高云明,男1962年7月10日生,汉族,住苏州市吴中区。被执行人顾良,男1978年3月2日生,汉族,住苏州市吴中区。申请执行人高云明与被执行人顾良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506民初1017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顾良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顾良银行存款人民币78867.00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韩亚光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 赵 鸣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