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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181执1983号

姜翠娟诉浏阳市月皓科技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9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湖南省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姜翠娟;浏阳市月皓科技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谭海文;谭建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湘0181执1983号 申请执行人姜翠娟 被执行人浏阳市月皓科技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谭海文 被执行人谭建新 申请执行人姜翠娟与被执行人浏阳市月皓科技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谭海文、谭建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2019)湘0181执1933号裁定书,将本案并入(2019)湘0181执1933号合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2019)湘0181执1983号案件的执行。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 李 维

审判员 沈伟武

审判员 潘 玲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 熊振亮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