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324执恢668号 永嘉瑞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詹繁创、詹者旺、王仁: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永嘉瑞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詹繁创、詹者旺、王仁借款合同纠纷[原执行案号:(2015)温永执民字第253号]一案中,被执行人詹繁创、詹者旺、王仁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324执恢668号、(2015)温永执民字第25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