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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1323执491号

杨红霞、陈杰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蓬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9
公开日期
2019-06-26
所属地区
蓬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婚姻家庭纠纷
当事人
杨红霞;陈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1323执491号 陈杰、杨红霞: 本院立案执行陈杰申请执行杨红霞抚养费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杨红霞已按照(2019)川1323民初42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完毕,本案了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