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内容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724执1142号李树辉、张正生:李树辉申请执行张正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xx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执行到位xx元。其中,本金xx元,诉讼费xx元,执行费xx元,合计xx元。剩余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李树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714民初2571号民事调解书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送达回证 案 由 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 (2019)豫1724执1142号 送达文书名 称和件数 结案通知书 受送达人 李树辉 送达地址 正阳县真阳镇东大街266-6-3号 受送达签 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代收人及代收理由 年 月 日 备考 填发人:王祯送达人:李伟、李晓东注:代收诉讼文书的,由代收人签名或盖章后,还应注明其与送达人的关系及代收理由。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送达回证 案 由 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 (2019)豫1724执1142号 送达文书名 称和件数 结案通知书 受送达人 张正生 送达地址 正阳县真阳镇东大街95-13-1-2号 受送达签 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代收人及代收理由 年 月 日 备考 填发人:王祯送达人:李伟、李晓东注:代收诉讼文书的,由代收人签名或盖章后,还应注明其与送达人的关系及代收理由。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