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05财保348号
申请人:深圳市云图互娱网络有限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研路**比克科技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58QC2J。
法定代表人:付江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书云,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小伟,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
申请人:深圳湾畔京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为深圳,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大道**用代码91440300081873742P。
法定代表人:韩高强。申请人深圳市云图互娱网络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深圳湾畔京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深圳市云图互娱网络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深圳湾畔京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人民币221066.67元的财产。申请人深圳市云图互娱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编号:1830101000004303xxxxxxxxxxxx《保单保函》,该函为申请人深圳市云图互娱网络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提供人民币221066.67元金额为限进行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深圳市云图互娱网络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深圳湾畔京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人民币221066.67元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梁艳芳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 钟秋玲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