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972执1257号 深圳市恒冠达电子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01月22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市鸿轩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恒冠达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已生效的(2018)粤1972民初16619号,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