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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972执1257号

东莞市鸿轩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恒冠达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9
公开日期
2019-06-30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东莞市鸿轩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恒冠达电子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972执1257号 深圳市恒冠达电子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01月22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市鸿轩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恒冠达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已生效的(2018)粤1972民初16619号,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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