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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0502执787号

天水市天房供热中心与陈宽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9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甘0502执787号 天水市天房供热中心与陈宽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院(2019)甘0502民初209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天水市天房供热中心要求被执行人陈宽支付暖气费9679.2元及案件受理费50元,共计9729.2元,被执行人陈宽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在执行期间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审 判 员 赵青霞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 石娅丽

书 记 员 张婉琴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