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甘0724执340号 孙长兴、王智红: 申请执行人孙长兴与被执行人王智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25元,执行费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智红自动履行案件款1825元,执行费50元。至此,孙长兴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甘0724民初2790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来源:
孙长兴、王智红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甘0724执340号 孙长兴、王智红: 申请执行人孙长兴与被执行人王智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25元,执行费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智红自动履行案件款1825元,执行费50元。至此,孙长兴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甘0724民初2790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