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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02民初2416号

徐林根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8
公开日期
2019-06-26
所属地区
江西省南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徐林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

裁判文书全文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赣0102民初2416号本院于2019年5月13日对原告江西中农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林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赣0102民初2416号民事判决书中,原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裁定如下:(2019)赣0102民初2416号民事判决书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NA35L1M8XT”补正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35L1M8XT”。

审判员  王玉珍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蒋 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