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281执2234号申请执行人叶素娥,女,汉族,1966年5月17日生,住胶州市。被执行人姜培,男,汉族,1978年8月13日生,住胶州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叶素娥与被执行人姜培身体权纠纷一案,胶州市人民法院(2019)鲁0281民初4139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6月6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7113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19年6月6日将案款8113元交至本院,2019年6月18日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8113元,剩余案款及滞纳金、利息申请执行人全部放弃,现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9)鲁0281执2234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来源: